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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教育部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2-12 09:21 更新时间: 2024-05-01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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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科技水平已经成为衡量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重要基础,各国也不断提高对科研水平的重视程度,注重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然而长期以来为了避免经费浪费问题,科研经费一直采用“一刀切”式的严格管理,对一线科研活动的客观束缚较为严重。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科研经费问题,一直是堵塞技术创新的“老大难”问题。

2022年12月9日, 财政部 教育部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领域的简政放权,一系列政策文件相继出台。2019年,科学技术部、教育部、中科院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则对以往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科研相关自主权提出了更加细致的指导思路,为科研人员“松绑”。2021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针对一直以来科研经费痛点问题,亮出七个方面提出25条举措。进一步为经费管理松绑,激发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精神力。
 
  本次,财务部与教育部修订并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引导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测算分校额度,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引导专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遵循“导向,突出重点;因素分配,分类支持;放管结合,科学管理;综合评价,突出绩效”四大原则实行项目管理,由中央高校统筹用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创新、国际合作交流五个方面。  “引导专项”支出范围包括与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相关的人员支出,设备购置费、维修(护)费、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相关业务支出。支出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由中央高校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勤俭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2〕24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央部门所属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推进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以及特色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对《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26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2022年11月18日
 
相关资料下载:
中央高校建设世界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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